※ 引述 《ILoveMegumin (天音彼方的專屬刻印蟲)》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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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kari7695: 謝謝 不過我現在翻到老師給的講義有一個例子 01/02 19:52
: → akari7695: 感覺又怪怪的 https://i.imgur.com/IA3MA10.jpg 01/02 19:52
沒有怪
如果是他媽幫小孩租房子
那實際上享受到房子利益的
也應該會是未成年人
付租金本來就是天經地義
至於如果是媽媽亂搞亂簽約
那是小孩跟媽媽之間的問題
小孩可以主張權利濫用
或是冰箱之類的
但不能讓房東求償無門
會導致這個社會沒人敢跟未成年人作交易
雖然這是我的看法
不過最高法院判例也是認為224是包含法代的
雖然這些老公務員混到理由都不寫
但你既然是寫選擇題
實務見解就算沒有充分說明也只能吞了
畢竟工作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