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取暖] 你板老板主或是ptt法規律師請進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3-01-03 21:45:23
板務部只有規定板規施行前必須要公告
嚴格來說公告內如果沒有明確規定施行時間,那就是公告後立即生效
你的問題就卡在標題寫了個1月新板規
但是文中又沒說要等到1月1日才施行
所以就有模糊的空間
結論其實就像阿康說的,小組長挺你就挺你沒事兒
小組長要給你吃警告也沒很難救
是說我覺得這件即使被判警告,要上訴也是可以
只是第一群組長也是包恩,第二即使上道BC也不保證能贏
至於筆名蘇溫永就問題人物,我覺得他檢舉你的不會過捏
※ 引述《stillfar (來時方長狀況不到一個小8)》之銘言:
: 這個啦
: #1Zij8e9A (L_TaiwanPlaz)
: 你們高雄前板皇檢舉我
: 說我公告說要1月更新的板規
: 提前適用
: 說我未依板規判案
: 阿但我在12/31就先更新了
: 啊我那天處分就是依照我更新後的新法處理
: 他就說不算
: 說我用當下是舊法
: 然後說我拿一月的板規來判十二月最後一天的案
: 阿靠北
: 我十二月底就提前宣傳告知一月會有新板規
: 高雄板有150人幾乎一半都已閱讀了
: 那我依照板規板主能制定板規
: 依照板規判案
: 沒毛病啊
: 阿就提前一天用啊
: 而且我修的都是益於當事人的新法ㄚ
: 他那個四桶十年我改成六桶一年累犯重複
: 整件判決反而全部人都因為新法受益ㄚ
: 沒問題啊
: ㄚ他檢舉我
: 另外一個萬年選不上的也檢舉薩貓愛蘿的選舉不合法
: 兩個檢舉都警告
: 我就要下台了
: 太苦了吧
: 到時候大家還會再連署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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