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女嫖娼
2001年1月8日晚,蔣路派出所幹警王海濤和聘用司機胡安定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
將麻旦旦從其姐姐經營的髮廊中強行帶走。抵達派出所後,兩人輪流單獨訊問麻旦旦,要
求其承認曾有賣淫行為。麻旦旦否認後,兩人將其吊綁在室外籃球桿上,對麻旦旦扇耳光
,辱罵。第二日凌晨四時許,所長彭亮參與詢問。事後彭亮對此解釋為「做思想工作」。
最終麻旦旦被迫在「招供材料」上簽字。 1月9日晚7時許,麻旦旦被送回家。事後,涇陽
縣公安局治安管理處出具一份處罰裁決書,日期為2月9日,以「嫖娼」對其進行處罰,同
時將麻旦旦性別變成「男性」。對此麻旦旦向咸陽市公安局申請複議。 2月6日,麻旦旦
在咸陽215醫院所做的醫療鑑定,證明她仍是處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