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le772pk37 (單推Korone)》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BUeOwOX.jpg
: 鴿子不遵守刑訴
: 很難管但也沒辦法
刑訴不能不遵守啊
刑訴不遵守被對方律師抓到你就完了
刑訴的東西最好不要亂搞
盤查的話
其實我覺得如果這個爭議那麼大
怎麼不直接修法
就修成可以看身分證或確認身分
直接給警察權力
好像也可以把
沒事翻口袋或是看後車廂肯定不行
這個有很嚴重的隱私問題
叫人去警局也不行
又不是戒嚴 凌晨買東西吃還要跑警察局一趟
單純確認身分看起來還好吧
順便戳戳看你是不是通緝犯:00000000000
還是說身分證有什麼個人隱私
我自已想到的是配偶欄 可能有人很在乎這個 不想要別人知道他有沒有結婚
其他好像還好吧
不然身分證不要紀錄這些東西啊
留身分證字號 名字 戶籍地址 大頭照
這樣應該就好了ㄅ
戶籍地址說不定都可以不用
因為戶政機關都可以查到啊 沒必要特別寫上去
留 大頭照 名字 號碼
應該會少很多爭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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