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ncent (名勝古蹟)》之銘言:
: 最近跟一個相處六、七年的朋友斷交了,對方是個忠心的貓奴,家裡原有三隻貓,
: 老貓前幾年走掉,去年再走一隻,又領養一隻,還剩兩隻,
: 新領養的才剛滿一歲,但偶爾想跟牠玩卻又摸不著的躲你,
: 另一隻舊角從一開始就完全不接近任何人,連飼主都摸不到的那種。
: 常常只是看看牠躲在哪,就被飼主兇了:(
: 新角躲的時候,抱出來玩也會被飼主兇……
: 可以體會寶貝自己家愛寵的心態,
: 但被兇的態度真的不像是在對人……
: 寵物或許可以陪伴很長一段時間,
: 但人不是能相處的比寵物更久、更能有互動嗎?
: 深深體悟貓比人大的這個定位,
: 雖然內心不好受,但還是選擇讓寵物繼續陪伴他吧。
: 不想溝通也不需要溝通,他的態度已經表態一切了……
: 所以什麼都不想說,就默默的離開。
你覺得自己比人家的寵物重要就硬要去煩人家寵物的話,
拜託離他遠點,你跟他斷交這件事對他跟他貓非常非常好,
貓被你這樣逼是真的會被你嚇死的,你這人看起來沒有任何相關概念,
搞不好人家當飼主的可能快能碰到,被你一搞可能後半輩子都碰不到,
而且通篇明明根本沒有半點體會人家寶貝自己家愛寵的心態,
你看起來沒有想溝通什麼,你就是覺得自己跟他交情應該要比他的貓重要,
只是在抱怨為什麼你朋友會挺自己貓卻不挺你而已,
他的態度大概已經表態一切,但你的態度也早就表態一切,
你這樣的人這篇能看出來就是非常非常不尊重別人很自私的那種,
畜牲比你地位還高都理所當然,不要沒有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