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很難吧
: 除非有留對話證明
: 不然你要提告也是曠日費時
: 幫QQ
: ※ 引述《xxxqma (昀)》之銘言
: : 六年前,朋友把不想養的狗交給我養
: : 但是他說不想更改晶片名字,我說好
: : 今天他心血來潮說要帶狗去外面洗澡,我不疑有他
: : 但在昨天晚上十一點line我說不把狗還我了
: : 還說就算走法律途徑也拿他沒辦法
: : 我真的很難過,請問真的沒辦法把我的愛狗拿回來了嗎?
:
:
超爽
狗最有價值就是青春期那段時間
現在大概中年走下坡被接走
相當於朋友當綠帽俠又兼職養老中心= =
why n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