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台灣的警察太廢了
日本的話,+9 不繳罰單的話,絕對上銬抓去關
不過聽尼這樣子講
我當初不應該繳四張罰單的= =
超速3張、紅燈右轉1張!
幹! 原來可以不繳罰單的哦!
我知道!感恩!
※ 引述《surimodo (搖滾少女!! 活力棉花糖!!)》之銘言:
: ※ 引述 《shotholisi (無業遊民預備者)》 之銘言:
: : 也被楊梅分局的警察認定為「逼車、擋車」 合計兩張罰單 52000新台幣
: 現實就是沒屁用
: 肥肥之前認識一位+9
: 機車什麼稅都沒繳
: 每天狂被拍超速
: 然後社區大樓每天都收到
: 通知他收信的紅單
: 還不是你檢舉你的
: 他過他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