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
2019年12月買的房子(不是-2...是用自已奴力賺來的錢錢買的)
3年已過(現行法規,3年內買賣要扣45%房屋交易重稅!)
3-5年,最少扣35%,除非例外條件賣房只扣20%- 像是被公司fire...)
爽啦
我可以賣房了!
大不了再找工作撐個3年,再擺爛被離職...扣個20%,我至少實拿800多萬接近900萬
剛才查了實價登錄
那間40年破爛房可賣千萬以上
111年3月,在我家破爛房後方那棟44年老公寓 ,一坪42萬新台幣成交
幹!
笑屎!離捷運站也才500公尺....
所以要不要賣否?
掙扎中
如果今年3月底返台找不到工作的話,就直接賣房啦!
我要錢錢!但是要扣35%重稅!
實拿也有600多萬
※ 引述《hushaoan88 (姆咪)》之銘言:
: 煩死了
: 好想賣掉房子去旅行
: 可是房東說不行
: 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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