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認為尼采與傅柯對於自殺的想法很不錯,
自殺應該要是一件快樂,值得歡慶的事。
因為這或許是你對你的生命做的最重要的決定,
也是對你人生價值做出最偉大的評估。
或許如同傅柯所說,
國家應該要成立一個自殺中心或是自殺機構,
不藉由冷酷的醫療體系還是啥的,
而是類似一個度假村的概念,
一個人在裡面度過一個愉悅的一週,
並在這一週過後決定是否要活下去,
還是結束自己的生命。
而每次自殺應該要是一個慶典,
慶祝一個人決定讓他的人生完整,
也慶祝所有與會者願意繼續活下去。
現在許多人都將自殺視為是一種衝動的表現,
或者是無可奈何的最後步驟,
這是多麼可惜啊!
正是那察覺到自己終將一死的想法,
才能讓我們的生命變得更有活力,
才能使我們追問自己的意義與價值為何。
而現代像過去禁止下葬一樣的法律,
禁止討論自殺真的是太可惜了…
純學術研究 自殺防治法別搞我
到時候我直接在德國申請難民庇護
就不用延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