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ctoryking (夜空メル的かぷ民)》之銘言:
: 然後這個犯人說
: 你怎麼證明偷東西的人是我
: 法官拿了檢察官給的監視器畫面 直到被抓 確實是同一個人
: 犯人就說 這影片只能證明肉體是我 但你沒證明意志也是我在操控啊
: 檢察官只能證明這個肉體是我的 沒辦法證明這個意志也是我
: 那證據不足 無罪 對ㄚ
我一直覺得這個扯肉體扯意志滿怪的
說穿了就是證明確實是同一個人做的 那就定罪了
如果真改判只是顯得一群人照本宣科到腦子壞了
: 那怎麼辦 所以就要討論人同一性的問題
: 到底怎樣叫作同一個人
: 像是精神病無罪 明明同個肉體為什麼不處罰?
因為這就是個智障法
本來就不該因為精神病判無罪
: 6歲小孩為什麼無罪 明明也是同個肉體啊 還是說其實懲罰的是
: 人的意志
: 有些哲學家說 人的同一性就是你的肉體
: 肉體就是一顆顆原子構成的 死了就變成塵埃
: 只要是你的肉體幹的 就都是你幹的 懲罰的也是你的肉體
: 這個流派最大的問題就是忽略人的意志
: 那如果你今天裝一堆機械手腳
: 內臟也去中國換了不少次
: 四肢 器官 都換的差不多了
: 那你還是你嗎
大腦換了嗎
都知道"換個位置換個腦袋"這句話
我覺得這個命題最基本應該是要定義在換大腦吧
其他都是幹話
先去做臨床實驗 證明一下換大腦之後的心智狀況
阿如果現在就有了 就拿出來討論看看
這樣這種話題才稍微有一點討論價值
: 如果以後科技發達 有克隆人
: 那克隆人跟你是一樣的基因一樣的物體
: 你們不就是同一個人了嗎
先克出來在討論
空談毫無意義
: 10歲時的你 跟30歲時的你 早就已經不同了
傻眼 書怎麼讀的能講出這樣的話
10歲的你是你 30歲的你是你
都一樣是你
可是人是有學習能力 有自省能力的
只是程度差異不同
所以有的人10歲是80仔 長大變暖南
有個人10歲~80歲都是80仔 或者想當80仔
10歲的你80人
30歲的時候被挖出來
你現在不是這樣的人了 了解你的就知道
有人因此疏遠你 討厭你 攻擊你
那也是別人的選擇 不是你能決定的
而這也是因為你過去曾經80人導致的結果
你要不就藏到底
要不被揭發就只能接受 或者矢口否認
想要用什麼10歲的我 不是30歲的我
妄想撇清乾淨 確實是好笑了
法律有一個東西叫做追溯期
但過了追溯期 就毫無責任了嗎
大概吧 ㄏㄏ
至少被嘴爛是活該
比起撇清乾淨當沒事
真正該做的是讓30歲的你更好
好到大家能無視你過去的行為
: 所以法哲學看了這幾個觀點
: 就建造出一套 客觀推定主觀的架構
: 哲學家討論都是直接討論本質 不討論如何證明的問題
: 因為證明本來就是另外一個問題
: 而法律是需要證明的 很多東西是難以證明的 像是意志這種就是
: 刑法是處罰意志的 但是意志很難證明
: 可是通常肉體跟意志是不會分的
: 就是你用這個肉體殺人 大概10000個裡面9999個 是同一個意志的人
: 只有極少數是可能精神分裂多重人格還啥的
: 所以要主張意志不同的 或是無意識 就是犯罪人要主張的
: 如果你主張的沒道理 那就認為是你幹的
: 所以原則上就是你的肉體犯罪 你就要受到處罰
: 除非你能夠證明 意志不同 你多重人格 或是 無意識
: 不然你就要受到處罰
: 所以其實討論人格同一性
: 也還算是有意義8
不知道 我覺得我這輩子都無法理解
為什麼精神病可以殺人判無罪
平常的他 是好人
精神病下的他 是殺人犯
那要怎樣把精神病下他的判刑
不就是只能連著平常的他一起判嗎?
除非有辦法把精神病下的他 分割出來
沒辦法之前 我覺得都是應該一起判
有人會說這樣沒同情同理心
先去同情同理一下被害者家屬吧
真的沒辦法
如果有辦法分割精神病與正常人的狀態
那我就支持單獨懲處精神病下的他
對ㄚ 有辦法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