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16V (Handler One)》之銘言
: 肇逃男寄信給起訴檢察官「注意行車安全」 認定恐嚇被判刑
: 自由時報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
: 汪姓男子因車禍肇逃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被高雄地檢署王姓檢察官處分緩起訴,需支付
: 國庫1萬元,汪男事後寄2封信給檢察官「注意行車安全」,抱怨「吃乎死,會有報應」,
: 汪被控恐嚇,但他辯稱只是要抒發情緒而已,高雄地院判他40天拘役。
: 判決書指出,被告汪男曾於2021年間,因涉嫌肇事逃逸被緩檢訴,並繳交1萬元入國庫,
: 引發被告不滿,分別在6月、8月間,涉嫌寫恐嚇信給承辦的王姓檢察官,直嗆「乎你罰錢
: 去開查某」、「吃乎死」、「注意行車安全」等,令王姓檢察官感覺每當他騎車或開車,
: 擔心對方會對他不利,向警方報案汪嫌涉嫌恐嚇。
: 高雄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被告汪男只因不滿檢察官偵查作為,就寄恐嚇信以惡害言語,
: 足以令人感覺生命、身體安全受威脅,而心生恐懼,雖然汪男否認恐嚇之意,辯稱只是抒
: 發情緖,仍被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姆咪個人建議汪男
應該寄信給檢察官辦公室刻印蟲
然後貼在地檢署公告欄
說那封信是不小心誤寄
信不信由你
對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