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iend5566 (朋友56)》之銘言
: 康男到案後覺得冤枉,他表示,當天少女突然打電話給他,說她到台北找不到朋友,沒有
: 地方可以住,問他那裡能不能借住1晚,他同意後少女抵達他的住處,沒想到她一進房間
: ,就豪放的脫光衣服誘惑他說「給我錢讓你搞」。
: 他說,那時他一聽到這句話,一時把持不住,就和對方發生性關係,但絕沒有違背對方的
: 意願
男人脫光 女人根本無感
女人脫光 除非你長太醜 不然應該都有感
這就是台女資本論裡面
台女手持的利劍
公平 公平 還是他媽的公平
對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