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itetsu (まいてつ)》之銘言
: 老哥 所以ㄌㄌ本算軟還是硬
: Tiny Evil是ㄌㄌ逆推甚至雷普了算硬蕊嗎
: ㄌㄌ百合要去哪邊站
: ㄌㄌ發電有錯嗎
蘿莉本按照釋字617解釋 應該會是軟蕊
所以只要有隔絕 就不會觸犯刑法235條
但是蘿莉本還有別的法律在管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 38 條
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
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你只要販賣兒童猥褻圖畫 你就違反38條
如果是三次元兒童 那肯定有兒童受害
可是二次元畫作 到底有誰受害啊
三次元跟二次元 完全是不同的狀態
三次元跟二次元的狀況完全不同 那怎麼能用相同的刑責處理
這樣完全就已經違反平等原則
三次元禁止 因為會有人受害
二次元禁止 這就很奇怪 要禁止必須要給出理由
WHY
因為言論自由原則上就是不能夠禁止的
你如果要禁止言論自由 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
那二次元蘿莉本 既然沒有傷害人 那到底有什麼充分的理由能夠禁止
我能想到的只有 因為這樣會對三次元產生興趣
因為你看二次元蘿本 你就會對小女孩產生性慾
什麼意思 就是你看完二次元蘿本 就會想要去幹未成年少女
如果放任二次元蘿本 那會有更多未成年少女受害
所以要禁止
有沒有似曾相似
玩遊戲會變暴力 遊戲玩太多 虛擬當現實 上街殺人
如果按照這樣相同邏輯的話
其實任何色情物品應該都必須全部禁止
這邏輯能成立 就會變成
我看三次元A片 也會想要去性侵三次元女性
如果你不認同
那為什麼看二次元蘿本 就會變成會性侵三次元未成年少女
完全矛盾
既然要抓二次元蘿本
同樣邏輯A片應該全部一起抓
以後只能夠開放純愛A片 不然就是鼓吹性侵
如果國家不這樣做 不把A片封殺 卻抓二次元蘿
那就是不講道理 破壞憲法
根本就是違憲行為
憲法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
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人民有言論自由出版自由
國家只有在
1.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2.避免緊急危難
3.維持社會秩序
4.增進公共利益
才能夠以法律限制言論自由
1.請問二次元蘿本 妨礙誰的自由?
2.請問有什麼緊急危難要避免嗎?
3.維持社會秩序?? 什麼社會秩序被破壞了嗎 沒有啊
4.增進公共利益 請問破壞了什麼公共利益
而且開放購買 既沒有人受傷 還促進資本主義發展
你政府去禁止 去介入 才是破壞供需 破壞市場
真正破壞公共利益的是他媽的政府
那請問二次元蘿本 哪裡有問題?
政府抓二次元蘿本 就是他媽違反中華民國憲法
懂嗎
蔡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