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
你知道憲法規定的中華民國疆域
詳細有哪些地方嗎
以及
中華民國大陸地區
具體來說的範圍是?
答:
憲法沒講
你只是信了一坨空虛的大便
真正有提及疆域的叫五五憲草
1936年憲法草案(五五憲草)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爲江蘇、浙江、安徽、
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
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
綏遠、寧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
其中一堆都是現在其他國家的領土
包括俄羅斯、蒙古、印度、緬甸等
你還以為
只是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問題ㄛ
都3202年了
會相信「大陸」是我們的領土的
也真的算是相當稀奇的生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