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南韓高中生輪姦少女案 嫌犯當上小學老師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3-05-26 13:01:40
※ 引述《diefish5566 (還我姆咪)》之銘言
: 我覺得很奇怪
: 立刑法的年代
: 18歲以下懂個屁
: 現在資訊發達到12歲就比以前18歲知道多了
: 甚至拿自己犯罪不會怎樣都懂
: 應該下修刑法完全責任能力年齡吧
: 姆咪
大力支持
應該要把搞事的teenager抓去關
我覺得國中畢業就差不多了
大概16歲 很多teenager就已經脫離家庭了
可以考慮下調到15-16歲
但是抓去關感覺也沒什麼雞巴用
台灣監獄=垃圾
基本上關身體健康的
抓去關放出來進詐騙集團繼續騙
沒救了
作者: HaachaMaspig (哈洽馬的豬)   2023-05-26 13:02:00
看過小約翰都知道 關進去是去悟道的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3-05-26 13:03:00
硬核狠人培養皿
作者: CCapocalypse (CCinfinity)   2023-05-26 13:03:00
所以有哪一國監獄是有用的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3-05-26 13:04:00
都差不多沒用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貝魯君更爽♥)   2023-05-26 13:04:00
修憲啊 為何美國有州可以施行罪行補足年齡原則 台灣州判決不行
作者: Jaka (Jaka)   2023-05-26 13:04:00
外包監獄的那些國家ㄅ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3-05-26 13:05:00
如果是英國就能把罪犯流放到澳大利亞種土豆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23-05-26 13:05:00
通遼龍場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23-05-26 13:18:00
北韓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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