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ku1Koyor1 (博衣こより)》之銘言:
: 我看不懂組規
: #9 欲提罷免者,請附帶資料證據,於組務板提出,再行提出罷免連署,違者不受理
。
: 流程如下:
: 使用者認為板主不適任,須先至各小組組務板發表申請罷免文章
: 無小組組務板者則須至群組務板發表申請罷免文章
: ↓
: 申請者須通知欲罷免之板主至組務板說明
: 中略
: 以上皆須通知當事人到案關切,且不可使用分身帳號,亦不可先提罷免再申訴。
: 所以罷免之前要申訴什麼
所以你們有人寄信問齁板板主幹嘛不管板嗎
還是寄信了他也不回
我就問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