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TqbMMh (Marginalman)
球球自己覺得站得住腳的原因是
以前宗翰也是這樣判 然後那時候沒人出來抗議過為什麼引文不算
但是前幾天183這樣判
#1aRqS7h8 (Marginalman)
引文是有算字數的 所以大家發現 喔原來引文有算字數的可能
然後13跟我 都是跟以前宗翰判例一樣情形
所以球球認為 足以進桶
但問題來了
板規是這樣寫
(4) 無意義字/贅字最多5字,若板主認為不得算做文章字數的文字,
此處所指之無意義字/贅字包含但不限於重複文字、無意義文字、非自行創作文字
(如:複製他人推文、引文)、狀聲詞,板主得自行認定。
"包含 但不限於"
也就是下面列的都算進無意義字最多5字裡面 但不限於下面列的這些
我認為 "板主得自行認定"的部分是指沒有寫出來的部分
要不然的話寫那麼多出來結果板主通通認定不算不就很好笑?
然後看一下引文的部分
非自行創作文字(如:複製他人推文、引文)
其實這整個是一句話
也就是引文是包含在非自行創作文字裡面
前面也講了 複製他人引文也只會變
: 這個怎麼認定
同樣是引文
你怎麼判定我那篇到底是複製出來的還是用r自然生成的?
我先複製一遍再把原本自然生成的刪掉不行嗎?
所以我認為答案只有一個 宗翰判錯 球球跟著判錯
我看你怎麼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