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安局退訓台大高材生抗拒盤查又辱警 逆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3-06-01 21:09:32
國安局退訓台大高材生抗拒盤查又辱警 逆轉有罪定讞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曾因被國安局退訓、爆料情報工作被判刑的台大高材生何牧珉,4年前逆向騎機車被警察盤查,卻不願透露身分及車主,並拒絕前往派出所查明,還辱罵警察及襲警;一審台北地院原本判無罪,但二審逆轉改判有罪,依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50日;最高法院駁回何男上訴定讞。
台大化工系畢業的高學歷何男,2017年考上國家安全局,2018年因戰技武藝不及格遭退訓,事後他竟上網曝光長官、同學的職銜、真名及化名,一審台北地院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之洩密罪,判處4年6月徒刑,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中。
至於本案,發生於2019年10月14日下午2時,何牧珉騎機車於北市松山區巷內逆向行駛,轄區楊姓及王姓警員發現攔停盤查,何男消極配合表示沒帶證件、忘了身分證字號,也不知是誰的車,楊、王二員警將其帶回派出所查明身分,何男拒絕並掙扎抗拒,竟揮拳打傷兩警,還罵警察「混蛋、神經病」,北檢起訴。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當時何男要求員警說明將他帶回警局的法律依據,且在員警以身體阻擋他離開後,何男才開口及出手反抗。
一審指出,員警雖告知何男逆向行駛,才須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處置,卻未說明要帶回的事由,認定何男沒有妨害公務的主觀犯意,員警可依車牌號碼舉發交通違規即可,沒必要將人帶回派出所,判何無罪。
但二審高院逆轉認定有罪,逐格勘驗警方密錄器畫面與對話,認定何男確實於衝突過程中辱罵員警,且在員警攔阻他離開、強制將其坐上警車的過程中,揮舞雙拳掙脫並與三警肢體碰撞,造成員警傷勢。
二審認為,警方查出何男不是車主後,何男仍急於離開現場,足以使警方產生其涉犯罪的合理懷疑,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以強制力帶往派出所查證身分的法定條件,屬依法執行職務,強制實施過程未違反比例原則,何男卻對員警揮拳施暴並辱罵,構成妨害公務及侮辱公務員罪。故撤銷無罪,改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由於一審無罪、二審有罪,何男可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高院判決正確,駁回何男上訴定讞。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19914
作者: LabMumi (實驗室姆咪)   2023-06-01 2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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