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告成本太低吧?
感覺現在什麼雞毛鳥事都能告,然後檢察官就要花時間寫卷宗
然後我記得刑事相驗也要檢察官到現場,增加工作量
所以你板法律人覺得該怎麼改才有用啊?
訴訟要付錢?
增加人力?
雜務扔出去?
※ 引述《AceChen21 (紫色母V的秒回鍵)》之銘言
: 現在長官的想法就是
: 反正人力不足奴隸們也能把事情解決完
: 他們也沒必要補人
: 搞得自己麻煩
: 就算奴隸要離職的話
: 再開缺也還是有不知情的替死鬼進來
: 工作做不完的話還有刁民能幫忙一起監督不敢跑的奴隸
: 長官自己只要做個樣子就好
: 想要升官發財真的加入黨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