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很困難吧==
對丫
要請醫師開立處方箋
還要向海關申報
而且依據食安法規定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簡稱食安法)第15條規定,CBD及其製品未確認食用安全性前,
不得作為食品原料使用,也不得以食品名義輸入或販售,民眾一旦違規,將依《食安法》第
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藥事法》第6條規定,因此以一般藥品列管,且國內並無核准販售的產品,民眾若要自用
,必須經醫師診斷開立處方箋,再行申請CBD藥品專案進口。
很麻煩欸
呆丸不能賣 外國可以帶
但發現會被扣查 還會被罰錢
重點是如果要通過食安法還得送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