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法律人為什麼多半會支持廢死
除了國民黨當年的垃圾行為導致PTSD以外
另外就是念久了都會覺得法官不是上帝,總是會有判錯的可能
而死刑一旦執行就毫無彌補的可能,所以與其有死刑
不如用其他方式取代死刑,例如終身監禁之類的
或是無期徒刑,讓犯人老刀出來也不能幹嘛,就沒事了
想得很美好,但是獄政系統那群人跟法律人不是同一掛人
矯正署裡面是正規法律系畢業的我猜不到30%,這些人就是一般的公務人員
考慮的就很現實,監獄太多人關不下,國際評鑑會被扣分怎麼辦?
那假釋就放寬啊,時間差不多了就通通滾出去啊反正犯人少了事情就少
重點是評鑑要拿高分,而不是犯人有沒有到能回歸社會的程度
大概吧?
※ 引述《Victoryking (夜空メル的かぷ民)》之銘言
: 但是現在法律系廢死的比例
: 我感覺是越來越低
: 因為離那個時代越來越遠了
: 一出生就是司法正常的民主時代
: 不像以前亂抓人 法官看看證據就直接判
: 現在不會亂抓人 也不會隨便判
: 看最高法院一直退回來就知道要判死有多難
: 所以支持死刑的比例應該是越來越高
: 而且死刑犯也不是馬上槍決 還得在牢裡待一斷時間
: 不像以前都是什麼法務部長跳出來火速執行槍決
: 結果發現槍斃錯人 說的就是陳定南
: 真的要有啥冤案 那機率幾乎是0
: 現在的冤案幾乎都是2000年左右的事
: 最近20年基本上都看不到了
: 其實司法改革在這30年內還蠻成功的 至少是變成正常化
: 從以前不知道在幹嘛的糞肏變成一套可以運作不錯的體系
: 只是上面的經過以前糞肏時代
: 都不敢再判死刑了
: 對死刑都是很保守 不到必要時刻一定不判死
: 不過新的一批法綠人對死刑沒那麼反感了
: 沒事 再等35年 這批人就會當上高院跟最高院老大
: 到時候就是死刑的時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