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已經有新聞標記出來了
持有的四棟房子似乎只是一棟自住的4樓透天..
持有的多筆土地皆落在保護區內
(無法開發)
甚至有的地放給鄰居種田
(因為黃爸爸種不了了)
這夠居住正義了吧
地都讓給鄰居用欸
※ 引述《Victoryking》之銘言
: 山上的土地不談 一堆爛地就算了
: 加起來都沒有一棟在汐止買的房還貴吧
: 還是說有== 歡迎山地大師解答
: 但我覺得黃國昌自己三棟建物最好賣到剩下1-2棟
: 黃國昌搞法律賺那麼多錢
: 當然是可以輕鬆買很多棟
: 想怎麼買就怎麼買當然是沒問題
: 可是這樣的話其實就跟一般高級打工人差不多ㄚ
: 而且買3棟很難說是自住吧
: 居住正義就是主打讓房子回歸自住價值
: 不要拿去當資產屯 沒有要住就不要買
: 結果黃國昌買3棟當資產屯起來
: 3棟是要怎麼自住
: 這不就跟居住正義相反
: 然後黃國昌說他一直在打弊案
: 為了要避免別人說他在炒股票 所以自己不買股票
: 那其實也可以賣掉房子ㄚ 留自住的就OK了吧
: 應該要做出房屋=自住的表率
: 而且我上次看黃國昌是貸一千多萬買房
: 都有房了還貸款買房 這不就是房版房蟲基本操作嗎
: 我現在唯一想得到的解法就是 其實是買一棟給老爸老媽住
: 就是也沒有要屯 一棟自己家裡住 一棟老爸老媽住
: 這樣就不算屯房惹 是拿去使用 完美
: 那剩下的一棟勒 這我就不知道惹
: 國昌可以出來自己開示
: 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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