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申請板規解釋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3-07-08 19:15:31
3.檢舉違規
(1) 重複檢舉應提出新事證,未提出新事證者,水桶2個月,第二次違規水桶1年。
第三次違規,除水桶一年,外加永久不受理檢舉。
(2) 私信檢舉者,除5.15個人資料保護之檢舉、5.16非公眾人物討論,
其餘檢舉不受理。
1、重複檢舉的要件
是指同一人重複檢舉?
還是不同人的重複檢舉也包含在內?
若解釋為不同人的話
請解釋問題2
2、如果包含不同人的重複檢舉
如果先檢舉的人格式錯誤
後檢舉的格式正確
先檢舉人的檢舉是否視為無效,自始不存在?
作者: wu10200512 (廷廷)   2023-07-08 19:16:00
勝王要倒地了嗎
作者: LabMumi (實驗室姆咪)   2023-07-08 19:16:00
先解決提出問題的
作者: haasinton714 (哈心豚)   2023-07-08 19:16:00
先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3-07-08 19:17:00
板主 你不解釋 我一定叫你們最大的出來我是刁民 我要暴動 我要暴動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23-07-08 19:20:00
我覺得格式錯誤不受理後只能換人檢舉,誰叫你寫錯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3-07-08 19:23:00
我要暴動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23-07-08 19:25:00
對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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