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三讀 共諜納外患罪 最重判死刑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3-08-07 15:00:54
立院三讀 共諜納外患罪 最重判死刑
刑法修正 將中港澳地區納外患罪規範
〔記者謝君臨、蘇芳禾/台北報導〕面對層出不窮的共諜案及日益嚴重的假訊息危害,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中國及港澳地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等,納入現行外患罪章規範;若洩密予中國等敵國,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戰時洩密最重可處死刑。院會也三讀通過「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案」,散播災害不實訊息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王定宇:共諜不再輕判 保護台灣國安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說,刑法外患罪章自一九三五年制定至今,八十四年後首度修正。因現行憲法規範的領域和現實狀態不一致,刑法長期以來無法發揮保護國家安全的功能,導致共諜被輕判,背叛國家的退將如柯政盛、許乃權等,判刑確定後還能領到高額退俸,這些畸形現象都因修法獲得矯正;並藉修法確保台灣國安和人民的民主自由。
王定宇原提案將刑法外患罪章中的「外國」擴大為「外國或敵人」,並明定敵人是「與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國民黨團總召江啟臣則說,採用「敵人」之文字於外患罪章,法務部及司法院都曾指出,恐會在犯罪構成要件的解釋,或是適用上產生疑義;他建議用「境外敵對勢力」,補充現行規範之不足。
不過,民進黨團於院會表決時,提出新版修正動議,並未採用「敵人」二字及其定義,而是增訂第一百十五條之一,明定「本章之罪,亦適用於地域或對象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行為人違反各條規定者,依各該條規定處斷之」;直接將外患罪章適用於共諜案。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認為,增訂「敵人」定義的修法版本,已經審查會通過,「沒有必要看到大象卻不敢提大象的名字」,建議維持原版本。最後訴諸表決,通過民進黨團所提修正動議。
散播災害謠言致死 可處無期刑
另為強化打擊假訊息作為,災防法修正案明定,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287115
作者: PeachcoMet (桃子彗星)   2023-08-07 15:01:00
小心匪諜在身邊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23-08-07 15:01:00
最好敢判
作者: Sumiremywife (平安名堇我的婆)   2023-08-07 15:02:00
不可能死刑 台灣多久沒執行死刑了
作者: srxteam0935 (葉子人)   2023-08-07 15:02:00
早該如此
作者: ken890126 (靈魂奸商 路西法)   2023-08-07 15:02:00
匪諜就在你身邊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3-08-07 15:03:00
選舉才會想到要修法
作者: black80731 (壞壞)   2023-08-07 15:03:00
作者: Sumiremywife (平安名堇我的婆)   2023-08-07 15:04:00
台灣近年執行過的兩次死刑第一次我忘了第二次是太陽花學運兩次都是國家重大議題發生時 挑個 死刑犯來殺 轉移國家焦點用的藍綠兩黨執政時都一樣 就喜歡用殺死刑犯來轉移焦點
作者: k960608 (霧羽‧浪沙)   2023-08-07 15:10:00
這我看過 下一步就是把所有政敵都說是匪諜 通通ㄅㄧㄤˋ掉或是送到綠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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