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3-08-09 16:39:38※ 引述《forsakesheep (超.歐洲羊)》之銘言:
: 因為『炫耀』這個詞本身就很難界定
: 有人說一個月上班10天算炫耀嗎?
: 說父母很明理對自己很好算炫耀嗎?
: 說妹妹很可愛很多人追算炫耀嗎?
: 說侄子很可愛算炫耀嗎?
: 說自己112畢業算炫耀嗎?
: 可能有人覺得不是,有人覺得是
: 那到底要依誰的標準認定,難道有人覺得被尻洗被曬到了就要桶?不可能吧
: 最終一定又是回到板主自身心證了,板主覺得有炫耀才是炫耀
: 這沒辦法的事,抓的嚴抓的鬆都會有人不滿意
關於現充文的標準,我是以康德的義務論為準則,也就是以當事人發文的當下其想法為主
如果是以尻洗、嘲諷為目的的話,那就違規
不是的話也不代表不違規,還要考慮其所造成的結果才行
當然我不可能完全知道當事人當時的想法為何,所以我只能以我所知的倫理學用主觀原則
去判斷
https://i.imgur.com/8XfcEBQ.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