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307050069.aspx
日本產經新聞報導,福島第一核電廠預定排放的含氚處理水的年間排放量
同於2011年發生核災前的管理目標,一年之間的排放量控制在22兆貝克以下,
經過稀釋到日本規定飲用水含氚上限值的1/40、世界衛生組織(WHO)
飲用水標準的1/7後才排入海洋,與海水混合後,含氚量將更低。
日本經濟產業省(相當於經濟部)的資訊顯示,中國浙江省秦山第3核電廠
2020年氚排放量約143兆貝克,是福島第一核電廠預定排放量的6.5倍;
中國廣東陽江核電廠是福島第一核電廠的5倍。韓國月城核電廠為3.2倍、古里核電廠2.2倍。
中國善液排放,日本惡液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