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ctusFlower: 邏輯上不對吧 應該是要針對報復性檢舉進行人治加罰 10/01 01:24
→ CactusFlower: 以特例為由去限縮通則不會違反比例原則嗎 10/01 01:24
→ CactusFlower: 你自己都說條例寫太死難做事了 當然是要靠人治 10/01 01:25
→ forsakesheep: 因為報復性檢舉難定義跟舉證 10/01 01:38
推 CactusFlower: 還拘泥在定義跟舉證的話 跟我們平常最瞧不起的恐龍 10/01 01:47
→ CactusFlower: 法官有啥不同 如果這麼單純的心證都無法用在判決上 10/01 01:47
→ CactusFlower: 那乾脆也不用版主啦 給AI執行就好 因為根本只能最消 10/01 01:47
→ CactusFlower: 極處理嘛 你知我知連35都知道有人擺明來亂的 結果還 10/01 01:47
→ CactusFlower: 在糾結定義跟舉證 10/01 01:47
不是拘泥於定義跟舉證
『限縮檢舉』這件事在根本上就是一個不利於大眾利益、只對板主有好處的措施
首先在推行上要去說服大眾跟上級就有困難了,所以才更要寫清楚
而報復性檢舉這個在根本上就是很難去說服大眾的理由,你要如何認定報復性檢舉?
當你連報復性檢舉的定義跟舉證都講不出個邏輯
又要拿什麼去說服大眾推行一個只對自己有利,對大眾不利的政策?
跳針Z>B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