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3-10-03 01:33:35※ 引述《scmono (摸摸諾)》之銘言:
: 記得之前 有個醫美診所逃稅上億的
: 內容大概是 診所所長跑去找法務部長吃飯疑似關說
: 所長及部長 宣稱當時當時的晚餐 只是在聊國民法官議題絕無關說
: 後來我在另外的覽趴包看到有人寫
: 國昌這次又翻車了
: 翻車內容如下
: 1.案件內容
: 該案件 所長出來說 他找部長吃飯 只是為了跟檢察官認罪協商
: 希望部長可以管管底下的檢察官
: 讓他投降輸一半 換取免坐牢 或是少罰一點 但檢察官故意噁心他
: 人故意跑給他追 避不見面 不給他合理合法的認罪協商機會
: 就是要他賠大錢還要坐牢
這點完全就錯的,檢察官本來就可以不跟犯人認罪協商
就跟和解一樣,有規定被害人一定要跟犯人和解的嗎?
同樣檢察官覺得你罪證確鑿穩死,我幹麻還要浪費時間跟你認罪協商讓你關少一點?
: 2. 認罪協商既然是合法 那我去找法務部長合法關說有什麼問題
: 關說是違法的 如果想要認罪協商 可以依照標準流程去網站填寫人民陳情書即可
: 另外中國民國法務部長 是沒有直接的權利管理底下的檢察官的
: 就比如說
: 你找關說農業部長 取消我的紅線停車罰單
: 就算真的有關說 法務部長也沒有實質權力 影響檢察官調查
: 連要求檢察官趕快給某人認罪協商的要求都不太可能辦到
: 總之 他關說的內容其實寫陳情書就可以要求行駛他的合法正當權益
: 關說的對象也根本找錯人
這根本就是唬爛,地檢署歸中華民國法務部管
法務部長可以管各高檢地檢人員調動,考績還是蓋法務部的大印
然後說法務部長管不到檢察官?這比謝長廷管不到大阪辦事處還扯
: 黃國昌翻車點就在這裡
: 專門錄了一集YT
: 結果這件關說很難成立
這件關說很難成立的原因在於『台灣沒有司法關說罪也沒有妨礙司法公正罪』
簡單來說就是你去找人關說檢察官,請檢察官用較輕的罪行起訴你
或是你找人拜託法官,說你很孝順小學拿過資優生,看能不能『情堪憫恕』額外減刑
都不會有事
: 這位醫美所長找法務部長吃飯聊天也沒有什麼利益交換 賄賂之類的
: 拿了一個法律灰色地帶的事件 想拷打執政政府
: 實踐上卻是烏龍案件
一點都不烏龍啊,這覽趴包根本是低能兒寫的吧
: 不果實際上我也不是法律系 黃國昌的影片我也很少看了
: 這篇懶人包也是從當時不知道哪裡看的文 憑記憶打得
: 以前覺得黃還不錯的
: 結果都在打一些無關痛癢的案件
: 用法律道德最高點 去審視當今政府
: 結果現在卻跟 丁特 館長 之流站在一起
: 現在的國昌
: 到底是個啥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