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姆咪] 版主做錯沒關係 不要再凹了

作者: jerry7668 (阿J)   2023-10-29 09:39:38
剛阿北一時看錯
以為該使用者累犯退他文
後來再次檢視只是初犯
立馬公告解除退文跟去帳號部申請
做錯沒甚麼
可怕的是不肯認錯繼續硬凹
所以我在這邊問皇城城主
既然你們都說是用4-11-5判決
為何你們去帳號部申請退文
是用4-11加嚴條款申請?
既然你們用4-11加嚴條款申請
請問4-11加嚴條款有說回文要水桶跟退文嗎?
所以你們水桶公告欺騙皇民
申請退文欺騙帳號部是不是?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3-10-29 09:43:00
所以意思是 如果紅紅判不成立 你就打算上到群組?
作者: jerry7668 (阿J)   2023-10-29 09:45:00
提罷免了阿 要解除退文最後能用的就是罷免成功把當初判決的版主群罷免成功 就可以申請解除退文退文條例裏面有說#13eKiG_T (SYSOP) 傳送門在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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