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其他情況不熟 所以只針對
原住民用原住民身分在大學入學測驗進行考試
這個情境
他們是在跟原住民搶名額啊
所以今天 台大社工系
招30人 2人是原住民名額
有五個原住民都填了台大社工系
結果只上了兩個
如果其他三個不爽要對誰不爽 對那兩個不爽
那其他也想要進這個系所的普通生呢
他們除了可能對進了的那28個普通生同學不爽外
是不是還有可能不爽那兩個普通生名額
他們連跟那兩個爭入場卷的機會都沒有
那不爽原住民的這個現象是不合邏輯的嗎
(舉這個例子只是因為真的聽過台大的原住民生分享 他被其他原住民說:我好恨xxx
因為考輸他==)
原住民分數加權1.35這件事跟普通生無關
因為他們是有保障名額的
那個名額就算都沒有原住民要
也不會放給普通生
那有問題的不是1.35
而且保障這個事情
(所以我不是很懂在加什麼意思
順帶一提智能障礙的加權是1.25)
再來
為什麼要加
明朝的南北卷制是為了什麼
因為文化發展出現差異
中央為了平衡這樣的差異
用地區劃分了考試名額
避免落後地區的人考不上
所以假使目的是為了平衡因為地區資源
導致文化發展出現的差異
因為認為原住民被漢人趕到上山去
山上不比平地教育資源豐厚
導致他們較為難以透過升學進行階級翻轉
所以加他們的分
讓他們用比普通生的人少的分數
進入到跟非原住民一樣的環境 獲得一樣好的教育資源
可以結果來說呢
肯定有幫助到偏鄉山地原住民
但是不是更多的是
本身資源即與普通生一樣的都市原住民呢
這些人真的是弱勢嗎
如果你是以歷史事件覺得這些人的後代很可憐
需要補償
那他的補償是否壓縮到其他人的利益了
且被壓縮的其他人並不認可這個補償的意義
那你覺得又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不認可呢
而補償的資格這個定義又是怎麼去賦予的
為什麼滅門慘案的遺族不能有這種補償呢
因為覺得不夠慘 抑或是他們人不夠多
那重點就是在於人數的多寡囉
所以湯案慘不慘並非重點
而是這樣慘的人是否足夠多
就算你可能比他慘(當然這很主觀)
但你是少數 所以你沒那種重要 重要到要給你擬一條新規
強調一下質疑這個制度本身並不代表不尊重對方的種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