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律師洩密助毒販逃只罰50萬 檢嫌太輕上訴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3-11-03 12:46:50
律師洩密助毒販逃只罰50萬 檢嫌太輕上訴結果罰金加倍仍免關
劉姓律師辯護毒品案,將所得知的偵查機密洩漏給毒販,協助尚未到案的疑犯逃避偵查;一審法官判劉緩刑、向公庫支付50萬元,檢察官認為處罰太輕提起上訴,台北地院審理,仍判劉可緩刑,但加碼命劉向公庫支付100萬元。
洪姓男子涉犯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劉擔任洪的辯護人,自行前往調查局航業處基隆調查站遞交委任狀,陪同洪製作筆錄結束後,劉前往桃園市「絕色」汽車旅館將偵查中洪的供詞洩漏給尚未到案的陳姓、趙姓、陳姓、蔡姓4名共犯,還教唆其中一人在地檢署作偽證。
陳姓等4名共犯得知偵查內容,到案前先勾串,2021年1月27日檢警查緝2人到案,另2人因劉走漏情報,無法查緝到案。
此外,劉受黃姓男子委託擔任涉三級毒品案的陳姓男子的辯護人,2021年2月25日劉在另名李姓男子毒品案的羈押庭中,閱卷取得扣押物品目錄表,提供給黃拍攝,並將陳姓男子供出毒品上游的供詞告訴黃,再一次增加檢調緝毒難度。
一審時,法官依教唆犯偽證罪對劉判刑5月、依使人犯隱避罪對劉判刑4月,宣告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50萬元,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檢方認為判得太輕,提起上訴。
檢察官上訴認為,劉的行為背離在野法曹的職責,也沒有真誠的悔意,一審的判決對劉量刑及緩刑裁量權的行使,並不客觀。
二審認為,一審量刑時已審酌劉的執業律師身分,劉坦認犯行,自陳碩士肄業、月收入20萬元,還須扶養配偶、2名就讀小學的子女,已綜合審酌過案情,判刑未逾越法律的範圍、也無濫用權限,不過,還是撤銷一審緩刑條件,雖仍判劉緩刑5年,但要劉向公庫支付100萬元,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544142
作者: WindowDragon (貼貼)   2023-11-03 12:49:00
販毒而已幹嘛關 影響到黨的利益再來吵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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