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不同意把「車要讓行人」這件事說成尊重
車要讓行人是應該 是法律
是基於行人在路上沒有鈑金的保護
相撞不管是誰違規 行人都會是有生命危險的那方
開車的把自己讓行人這件事說成自己尊重行人
我只覺得你們在往自己臉上貼金
不過這邊先不論「車要讓人」這件事用「尊重」這個詞適不適合
我目前的理解是這樣
你們眼中的車尊重人:行人能過的時候我讓他過
你們眼中的人尊重車:行人就快速通過不要擋路
好OK 這樣就很明確了
今天這張圖會逆風不就是因為在台灣
「車尊重人的比例遠小於人尊重車」嗎?
那你今天要畫圖諷刺人不尊重車
這張圖被噴不是剛好
就這樣 很簡單
還是有人覺得在台灣車尊重人的比例>人尊重車
應該沒有吧?
我也不同意出征
我也沒有在公開場合說那個國中生不好
只是看到護航這張畫的人就會想出來講一下而已
對不起
※ 引述《Rinobility (小杯)》之銘言
: 我的理解是
: 車子應該禮讓行人
: 但希望行人也能互相一下,稍微加速通過
: 讓車輛也不至於被卡住太久
: 所以作者說「互相尊重」
: 在我看來他想表達的是這樣啦
: 阿好像外面在那些人看來他畫的是行人用走的就欠噴,給我他媽的跑起來的樣子
: 我自己碰到車子讓我的時候我都會快步通過
: 同時和駕駛點個頭道謝一下
: 在他們看來我這樣的人似乎是異類
: 但我覺得真的就是互相體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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