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JYOSHITAKA (franchouchouISBEST)》之銘言:
: 先說我不同意把「車要讓行人」這件事說成尊重
: 車要讓行人是應該 是法律
: 是基於行人在路上沒有鈑金的保護
: 相撞不管是誰違規 行人都會是有生命危險的那方
: 開車的把自己讓行人這件事說成自己尊重行人
: 我只覺得你們在往自己臉上貼金
互相尊重指的不是"誰禮讓誰"
人尊重車 是指說人看到車等著想過 所以走快點
車尊重人 是指不要因為看到人在走路要等而不耐煩
法律本來就要遵守 但法律沒有規範情緒
法律沒有規定說車子等人過一定要笑著等
也沒規定車子不能有任何情緒
(當然開罵或按喇叭那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