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政署潑漆民進黨青年部主任吳濬彥等人改判無罪確定
https://www.cdns.com.tw/articles/410273
反服貿學運的成員、民進黨青年部主任吳濬彥等六人,被控參與三年前的行政院、警政署
潑漆行動,以噴漆方式表達對學運期間打人警察的不滿。一審依毀損罪判吳男六人有罪,
台灣高等法院三日改判六人無罪確定。
高院判決指出,刑法毀損罪是指使物品「毀棄」、「損壞」或「致令不堪用」,但在鐵拒
馬上潑灑紅漆或寫字,未讓鐵拒馬失去效用,油漬清除即可,不構成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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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潑漆都沒事
因為油漬可以清除 不構成毀損
同理可以適用在賴皮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