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PyTorch (打工主義倡議協會)》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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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想過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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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領養要各種審查 還要家訪 還要收入證明 還要健康證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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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達標才能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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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說明養小孩是有門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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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生小孩卻不需要經過審查就能養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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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堆失能家庭養出一堆8+9跟+9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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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認為應該小孩生出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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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直接家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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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斷不適合養小孩 就直接把小孩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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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才不會一直產生8+9跟+9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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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過一些文章
在美國社福機構是真的有權力判定
家長適不適合養小孩
不適合就送寄養家庭
規定原生父母只能探望幾次
他們好像認為小孩是國家的資產
父母只是代管
不知是真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