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eepig0519 (愛美生日快樂!)》之銘言:
: 上個月初我爸帶我家的狗狗去散步(有牽繩)
: 被車輾過然後當事人肇逃(更可惡的是他事後說知道有輾到)
: 手術完後沒幾天狗狗就走了
: 當事人現在只願意賠償保險理賠的醫藥費
: 但當事人事後都不聞不問
: 不要說來看狗狗
: 連一句“狗狗還好嗎?”都沒有
: 讓我們真的蠻生氣的,確定走法律程序
: 你版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該怎麼做
: 現在超苦惱,查不太到相關的東西
寵物在法律上是物
你把狗替換成筆電或其他東西
走在路上被人被撞壞
也只能請求損害賠償
放到狗身上就是醫療費
你這個case狗死了
如果狗是買的 那買狗的錢也可以算
但其他什麼喪葬費精神賠償
就不在這個範圍
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