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1900在基隆路二段79巷/基隆路二段路口 發生車禍
左方突然出現一台機車右切害我要急煞
急煞後龍頭無法控制我就右倒自摔了
後來是自己站起來的 但移不太動車
就有路人來幫我移車順便撿掉落的東西
當下只看到後方至少20台機車在等我
太心急忘記要先拍車禍現場再移車了==
(後來上網查 有查到如果車禍導致有人受傷 要兩方同意才能移車
但對方直接肇逃 我也直接移 我不確定這會不會害我被告==)
後來就坐在附近的台階上等叫護車
車子就留在路邊人行道
然後就是進急診
照完X光警察就幫我做筆錄了 順便調監視器看事發過程
(我沒行車紀錄器 本來想說周末去裝 結果周二就出包了==)
好險監視器有拍到車牌也有拍到過程
對方一打燈就直接切入 我嚇到後急煞後摔了
(沒撞到對方)
警察說會發函聯絡對方
大概就4這樣
明天一早先去車行看車子有沒有傷到內部
確認一下要噴多少錢
阿我只有保強制險 保險這部分應該是不用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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