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之前那個告我妨害名譽的大學教授有關
自從去年二月檢察官不起訴後
他去年三月又告民事損害賠償
然後我上禮拜收到法院通知我去新竹出庭
今天上午收到起訴狀 媽的他還把我名字打錯
結果發現被告的八個人裡面
有一個已經和解賠償了
然後我和另一個板友推文兩個字「白痴」
他根據網路上所謂的法官公定罵人價目表
向我倆求償八萬
有一個只留「娶某還要包生」來形容這件事
被他以公開的性騷擾求償六萬
笑死 這到底性騷擾誰了
然後剛剛其中一個被告的板友站內我和其他人一個判決書說:
這教授在FB也告了三個人,也同樣是在評論這件事
結果有兩個人直接不出庭
那兩個人裡面,有一個跟我一樣打「白X」
還明確表明「這白X」、「教授」等話
結果最後也是沒告成,他還被法院認證是在「隨機告人」、「足見原告的執念和精神狀態
炯
異於常人等語」
我真的是要笑死
我推的那PTT原文就有十個人打「白癡」了
結果他總共只告了八個人
搞得好像告誰還要隨機抽籤一樣
那板友還說希望大家能減少去新竹的碳排放
我看了判決書之後是不打算去了拉
想到要被這種人浪費時間就覺得有夠不爽
社會上有兩個字專門形容這種人
我就不說了,以後推文請小心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