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欸,我發現我犯了一個很白癡的錯誤 ==
我一直以為這個組織是一個有志維持網路風氣的志願者組成,
裡面的成員是有一定法學素養的學者在領導經過專業訓練的志工 ==
結果不是啊。
襙嘛的IWIN就是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啊幹 ==
他們就是接了NCC標案的一個商業團體而已,根本沒有什麼專業可言 ==
他們處理案子的人招募條件經歷不拘,也不用相關科系,
最低薪三萬比我以前領的還少,而且如果預算編列沒改可能20人不到 ==
領三萬的20人管全台灣人的網路言論,馬的天才 ==
既然要臭幹的是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那很明顯好辦了很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