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smsk (山田頭頂的鳥大便)》之銘言
: 靠北 警察來要案子啥個資的時候就不保護使用者惹
: 站方的理由真的蠻好笑的 不如回不爽不要用
: 只能說ptt再怎樣都是架在政府網路上
: 不太可能不給同樣是政府委託單位面子ㄅ
: 狗屎論壇也只是一堆阿北跟網軍再用而已 慢慢退也不錯吧
1.PTT不會配合警察要個資,除非有檢察官跟搜索票
在PTT上發言被告被抓的多半是從其他地方被查出資料的
台灣警察沒有廢到PTT不配合就抓不到人這種程度= =
2.不配合警察調資料不會怎樣
3.不配合iWin,它可以直接"PTT",一次6萬不用任何程序
你不鎖文就繼續罰,罰多次之後還是不處理可以請ISP業者斷網,嘿
4.如果有人解鎖文章,該案又被送檢調的話,可能犯兒少法第38條
最低本刑一年,併科500萬以下罰金,最低一年=不能易科罰金一定要進去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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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日子要來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