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cloud654 (夏洛特.初音)》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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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寶可夢壓根就不是任天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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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媽的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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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堆雲任豚在那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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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夠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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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
任天堂當然可以告
不過他不是唯一控告方就是了
這裡照例用淚指傳說當例子
任天堂跟intelligent systems是一廠跟二廠的關係
IS社負責開發火紋續作 任天堂出資出人力監督 並負責發行
當時任天堂跟IS社都是控告方 控告Enterbrain跟加賀昭三的侵權行為
寶可夢也是一樣的情形 作為發行方的任天堂
當然有資格作為控告方囉
更不用說TPC任天堂是主要出資者了
沒意外的話 TPC GF 任天堂都可以是控告方 並有因被告侵權求償的權利
大概是這樣
當然 這官司怕是告不成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