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A00610lol (A霖霖)》 之銘言:
: 標題: [閒聊] 靜香 iwin
: 時間: Sat Feb 3 16:13:29 2024
:
:
: 這展覽會不會有人要去檢舉這張圖
: 靜香未成年 對ㄚ
其實我能理解台灣土人立法者、土人公務員的想像
過去靜香沒事是因為過去卡通的技術沒現在那麼強
大家的共同想法是
「幹 怎麼可能有人看卡通的幼女有反應 神經病 」
導致失去了問題意識
然而
隨著藝術型態的進步
日本acg愈畫愈色 愈畫愈幼
台灣土人立法者、土人公務員突然覺得
「幹 好像有點反應了 怎麼會這樣 我難道是神經病嗎」
但是土人不會承認自己是神經病
「不 我沒病 這是邪惡的作品 讓小孩看到怎麼辦 他們的身心會受到影響的 我要保護兒少
」
「禁止禁止禁止」
接下來問題就會回到當初的靜香洗澡的問題了
為什麼當年不禁
為什麼當年可以是普遍級節目
為什麼靜香不比照兒少裸露處理
我相信下個階段就會變成
「要跟上新觀念啦 靜香不准洗澡」
不過吵這些根本就毫無意義
最根本的定義方向就是
兒少部份
只要針對散布裸露三點+性交行為處罰就夠了
遵守大法官解釋中的猥褻定義
只會迷失在猥褻的森林裡
人民對於猥褻的觀念
是非常浮動的 不同的時代、文化一定會有不同的理解
限縮在三點+性交畫面
至少不會違反憲法上的明確性要求
操作上也能節省大量的行政上成本及行政資源
甚至也能擋下ddos濫用檢舉
還能兼顧兒少性剝削的立法目的
根本沒必要搞什麼猥褻定義來砸自己的腳
大法官又不是不會犯錯
大法官一堆幹解釋
我覺得行政機關還是要突破大法官當初設定的過時觀念
走出猥褻的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