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lpo6FZ (Marginalman)
我同溫層的討論也都跟我這篇差不多
1.標準根本訂不出來 2.禁止手段跟目的沒有關聯
哀 這就是同溫層嗎
我認為這條就該排除虛擬創作
任何一丁點規範都是輸 只有我們受害兼沒有實質效益
雖然我不知道找立委到底有什麼用 不過我真的有密欸
https://i.imgur.com/DbE2GHv.png
到時候沒反應就幹譙陳明文 國民黨都知道要講話 就你民進黨不會
我還學到一個新資訊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53456
歐盟在罰詐騙廣告的 違反規定的可能面臨全球年營業額6%的罰款
幹好硬 拿來罰交友軟體好不好 促進兒少性剝削犯罪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