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一名曾姓女大生挑逗15歲高一女學生小軒(化名),
誘導她討論情慾話題、傳送自拍裸照,
甚至2度約到家裡用手指、按摩棒插入,
事後小軒鬱鬱寡歡,爸媽詢問驚知此事,氣炸提告。刑事部分,高等法院已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
將曾女判刑8月定讞,但考量她犯案時僅20歲,
加上小軒也說:「不太想提告,我覺得曾女才成年不久,怕提告會影響她。」
因此宣告緩刑3年。另外,小軒父母向曾女求償200萬元,
主張女兒罹患憂鬱症、家庭失和都是曾女害的,
但一審認為小軒根本無意求償,且經醫師診斷,
她憂鬱症主因是曾被表哥性侵未遂、
跟家人相處不睦,因此判決曾女免賠。
垃圾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