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ILoveMegumin (千早愛音的專屬刻印蟲)》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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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是看公開在法院判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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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小朋友都是手機成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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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壞人利用交友軟體帶去做色色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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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幾乎從沒看過什麼拿二次元色圖的去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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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應該將未成年持有手機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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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照毒品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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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二次元圖片拿來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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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連統計數據幾乎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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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立法論上根本連抽象危險的程度都達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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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跟我說製造色圖不得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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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光是未成年持有手機導致性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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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一堆海量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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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按照這些團體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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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要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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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給未成年手機 就是犯罪 1年以上7年以下入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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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竟給予手機目前已經有足夠的統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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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立法論上已經能夠證明至少有抽象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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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保護未成年的立場 我是完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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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你別說,我覺得某些智障家長還真的會同意你的做法。
我以前小時候各種媒體超級喜歡報的新聞就是哪個建中、北一女的學生家裡都沒電視,所以
都在努力讀書。
如果我們可以投票禁止所有ACG、網路、連續劇之類的,你信不信很多家長真的會同意?
反正我是信的,不然那些校規很奇葩的私立學校為什麼會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