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行政院通過修法 不開放民眾檢舉輕微違規

作者: medama ( )   2024-03-07 12:18:55
※ 引述《NCKUEECS (小惠我婆)》之銘言:
: 最可悲的是
: 1年前還多久違停就不給檢舉
: 忘記哪次被某個外國記者還是CNN甚麼的說是行人地獄所以才開放撿取
: 然後風頭過了 才過1年左右就又不給檢舉了
: 可悲土著糞島
我記得有一年
某某高官的孫子忘記帶護照還是護照過期
在機場當場緊急加辦
半小時就辦好了
後來事情被爆出來
高官說不是特權 本來就有這個服務
結果隔一年後
機場說太多人到機場緊急加辦
就停止這個服務了
笑死
作者: Atima   2024-03-07 12:20:00
吳尾熊? 還是吳敦1?
作者: medama ( )   2024-03-07 12:21:00
忘了
作者: Atima   2024-03-07 12:23:00
查到了 吳敦1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