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03-07 18:50:44※ 引述《qscxz (奈米哥)》之銘言:
: 原來自己先辭退可以規避規則唷
: 這樣算漏洞嗎
: 若是判罰確定也要被站方拔掉吧
無論怎樣說都好,反正我是無心戀戰的了
我還不如儘早回歸故里、讓一切重新回歸正軌吧,反正不管辯解力道多大,在推波助瀾之
下也是毫無用處,這時請問還讓我留任有何用?
還是覺得以後在站上編寫任何東西前,都要先在記事本或其他軟體上預先撰打?(這便是
在記事本先打好了的)
而且,這不是閃組規的表現
如果我真心要閃,以後我必定還會再參選,但至目前為止有嗎?留待各位自行構思吧。
: ※ 引述《jerry7668 (西西)》之銘言:
: : 讓我想起
: : 當時馬來要被拔城主前
: : 自己辭職閃組規
: : 接下來馬來應該會去選棒球版版主吧?
答案是不會喔~
我在該板發言不多,也不曉得選了能清得掉積案嗎?反正就算在體育群組看板有積案,也
不會被檢舉、被處分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