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女「性交易」仙人跳! 人夫被嗆:把你推下山
Ettoday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夫去年2月間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與16歲少女小花(化名)相約性交易,做到一半被施姓男子等人持刀嚇阻,這才驚覺遭到仙人跳,急忙拿出2萬6000元賠償,還險些遭推下山坡。除了人夫之外,還有其他人被施男以類似手法恐嚇騙錢,總計7人報案;彰化地院法官審理之後,依法判處施男有期徒刑10年,其中9年不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中記載,人夫去年2月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小花,雙方相約發生性行為,碰面之後一起開車去旅館,沒想到做到一半,就有2名男子衝進來嚇阻,施男拿武士刀,另1人持手機錄影,他們自稱是小花的男友和哥哥,還說他性侵未成年少女。
人夫不得已只好帶著小花、施男等人去超商領錢,再加上身上的現金,總計給了2萬6000元。施男得手之後,改駕駛自己的車輛,帶著人夫、小花、同夥甲一起去還貸款,接著把車開到山上,要求人夫拿出20萬元處理。
人夫表示,當時他被趕下車,手機則被施男和小花拿走,還被威脅如果不處理就要把他推下山坡,最終說好1個月給4萬元,分2個月各4萬元,才終於被帶下山。事後警方循線追查
,發現除了人夫之外,還有其他人被施男以類似手法脅迫給錢,總計7人報案。
雖然施男矢口否認恐嚇取財,但小花和同夥甲皆證稱確有此事。同夥甲還提到,施男要求人夫開啟手機刪除交友軟體紀錄,在山上也有說,如果不拿錢出來,就要把人夫推下去,當時他跟施男、人夫都站在一起,「我也有講。」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施男、小花和同夥甲共同謀劃以仙人跳方式對人夫恐嚇取財,整個犯罪行為是相互利用他人達到犯罪目的,無論施男將人夫帶到山上是否有出言恐嚇,都無礙犯行成立,最終依詐欺取財、強制、恐嚇取財等罪對施男判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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