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A持有大量兒童色情物品,某次地震家中大樓倒塌,A逃出後,為了安全起見,當地市政府
拉起封鎖線禁止任何人入內,隨後大量警消進入搶救。
搶救過程中,警消意外發現A所有的大量兒色影片,並發現A房內居然有10kg的海洛因磚,警
員B當下立刻扣押這些物品,並以兒少性剝削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A移送地檢署,隨後
無家可歸的A當天就被檢方聲押禁見,法院裁定准許。
本案起訴後:
1、警方進入A的家中搶救,是否為刑事訴訟法中的搜索行為?
2、警方可否扣押兒色物品及海洛因?
3、扣押的兒色物品及海洛因有無證據能力?可否作為認定A有罪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