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上就是不知道為什麼有一群人
跳出來批評統神 哇靠你不知道創意工坊是什麼論壇還敢雲評論啊
主要是針對創意工坊似乎是可以「點菜」的這塊在講
我沒了解太多 我接下來也在雲皇城言論 說我雲沒關係
似乎是高級會員可以指定影片的內容?
所以就類似出資說我要看什麼偷拍片之類的
然後網站方就收錢去達成需求
是說 我不知道真假
但如果是這樣 在法律的刑罰上跟單純被動接受網站給的內容
會有什麼差嗎?
如果有差 黃子佼持有影片的部分已經緩起訴2分年罰120萬
所以是檢方認為評估過這些行為後黃子佼還是只值得這樣的懲罰?
立本人又在問 當伸手牌 欠罵